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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
  • 2O07年4月20日 信息产业部发布了《8O0MHz/900 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规定(试行)》(信部无[2007]205号) (以下简称《规定)) 对我国UHF频段RFID无线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发射功率、占用带宽、频率容限、邻道功率泄漏比、工作模式、杂散发射限值以及传导骚扰发射等射频指标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文从无线电管理角度和技术角度出发,浅谈对《规定》的一些主要技术指标的理解与广大读者共享。
  •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至此,我国已基本完成了低频(LH)、高频(HF)、特高频(UHF)及超高频(SHF)频段的RFID技术的频率规划,为RFID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
  • 信息产业部在两个协调机制(中国新亚欧大陆桥协调机制、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安排下,牵头提出要建设全国性和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将新大陆桥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和区域平台。
  • 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出现了关于采用5.8GHz频段微波车辆自动识别技术(AVI)用于公路联网电子收费前景堪忧的传言,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SO/TC204中国技术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有关文件,确认我国公路联网电子收费车辆识别确定在5.8GHz频段已成定局,同时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将作为政府和企业提高公路收费效率的重要手段。